房屋所有权人张国君申请注销位于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团结路兴安街139号,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27031500506,面积分别为50.92㎡,房屋建筑结构:砖木。现予以声明。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产权注销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上一篇: 沙志峰房屋所有权注销公告
下一篇: 孙昭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