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李春梅申请注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新华街东胡同24委67号,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27021003044,面积分别为48.00㎡房屋建筑结构:砖木。现予以声明。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产权注销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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