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芝身份证号:1521261949XXXX002X)申请被继承刘振兴死亡后遗留的位于根河市团结路北伊春北巷4号房屋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均为37.74㎡房屋建筑结构:砖木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刘敬芝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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