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荣身份证号:(1521261965XXXX0667)申请被继承刘家珂死亡后遗留的位于根河市林海路廉租住宅小区(河东)11号楼2单元4层403号房屋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均为56.44㎡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刘华荣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日
上一篇: 温志会房屋所有权注销公告
下一篇: 王全玲继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