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梅身份证号:(1521261963XXXX1267)申请被继承别殿国亡后遗留的位于得耳布尔镇团结路爱国街19-7-7屋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均为100.78㎡房屋建筑结构:砖混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张春梅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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