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淑清身份证号:(1521261938XXXX0628)申请被继承人包凤义死亡后遗留位于统建楼4#楼2单元10号房屋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均为84.5㎡,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白淑清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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