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淑芹身份证号:(1521261953XXXX0321)申请被继承人陈长耀死亡后遗留位于根河市动力街北芳草地路51号房屋一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均为34.00㎡,房屋建筑结构:砖木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宋淑芹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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