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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公告

于旭光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8 11:36 来源: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浏览:

于旭光身份证号:(1521261944XXXX0023)申请被继承人杨丕泽亡后遗留位于根河市安泰廉租住宅小区18号楼4单元2层201号房屋壹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76.31㎡,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于旭光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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