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所有人:齐晓华身份证号(1521261964xxxx0318)遗失不动产权证书-根河市铁岭巷151栋6号(0151-00006),证号:蒙(2023)根河市不动产权第0000710,面积:51.23㎡,房屋建筑结构:砖木,现予以声明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根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产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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