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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2-06-20 09:13 来源:根河市政务服务局 浏览:

5月,根河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根河营业部)工作人员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因原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申请补证登记并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经查询,该企业所属宗地内有住宅楼一幢且业主房屋所有权已多次转移(最多的达到三次),但其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最初的权利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根河营业部)名下。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在分散登记时,权利人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房产转移登记后,未按规定持房产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以及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未严格审核土地转移情况,导致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

根河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接到上述登记申请后,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此情况在全市各个住宅小区都普遍存在。本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动服务群众的原则,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同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其中对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问题的处理措施如下:第一,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因原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造成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新的不动产登记程序直接办理登记,不再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第二,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由于未同步办理转移登记造成权利主体不一致的,原则上由原土地权利人到场签字同意,收回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法联系到原土地权利人、原权利人不予配合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到场的,经审查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15日无异议后,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上述处理方式,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启动了免预约即来即办,专人帮办代办,全程指导申请人准备资料、提供免费复印、协助填写申请表,查阅原始档案资料,确保企业能快速完成受理手续,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公告无异议后,于2022年6月6日为该企业办理遗失补发产权证书的同时进行了土地分割手续。为此解决了遗留多年的难题,保证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维护了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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