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君(身份证号:152126XXXXXXXX0626)申请被继承刘桂兰死亡后遗留的位于根河市宜居东区1号楼四单元302室; 根河市宜居东区11号楼8号车库;根河市宜居东区11号楼9号车库。房屋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均为86.95㎡,车库面积为20.85㎡;21㎡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王艳君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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