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秀春(身份证号:152126XXXXXXXX0025)申请被继承王君死亡后遗留的位于爱林胡同3栋14号房屋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均为42.21㎡房屋建筑结构:砖木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乔秀春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6日
上一篇: 王雅琴遗失房屋所有权证
下一篇: 根河市河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