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梅(身份证号:152126XXXXXXXX032X)申请被继承刘永成死亡后遗留的位于根河市林海路廉租住宅小区(河东)22号楼1单元4层402号房屋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均为57.10㎡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王春梅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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