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449P/202603-00042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 名称: | 工贸行政处罚决定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3-30 | 发布日期: | 2026-03-30 |
权力类别: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根)应急罚〔2026〕4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陆万贰仟伍佰伍拾玖元整
违法事实:2025年8月31日15时许,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满归镇高地林场18支线3公里向西北山坡的简易道约2公里处作业点(离满归镇区约50公里),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内蒙古第六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呼伦贝尔市盛佳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某某,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审批购买设施设备,未有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有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
处罚机关:根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1月30日